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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郐艳丽:城市智慧治理的发展现状与完善路径

作者:电子政务智库 发布时间:2021-06-10

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智慧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随之产生诸多问题,致使智慧化手段难以在政府管理中得到全面运用,短期高投入难以带来长期治理成本的下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郐艳丽教授分析了当前城市智慧治理的特征与问题,阐述了城市智慧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发展趋势,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一、近年来我国智慧治理发展特征


1、治理理念转向服务


智慧治理的最初形态表现为对城市的数字化管理,对各类城市违法行为进行督查、对各类案件进行处置,旨在提升管理监察效率,实现管理覆盖范围的扩大。随着政务公开的不断推进,政府管理与居民需求不断磨合,促使政府职能发生转变,服务的概念不断深化,数字化管理被赋予更多服务的内涵,演进成为新的智慧治理模式,智慧服务成为新的建设重点。


2、治理技术不断创新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升级促使治理经历了数字信息化到智慧化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从问题式治理向预防式治理的转变。一方面,数字化治理依托移动通信、互联网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实现了城市治理的空间建构与网络建构,对城市进行精准把控。另一方面,智慧化治理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实现了城市治理问题的综合整治和有效预判,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提升了分析与预测的能力。近年来,智慧城市管理标准规范得到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


3、治理范围逐步拓展


智慧治理范围的拓展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功能维度的扩张,表现为智慧治理涉及政府行政、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多个领域,并呈现信息互联共享的趋势。二是空间维度的扩张,表现为智慧治理的覆盖范围由市辖区向乡村扩张,全域智慧治理的趋势正在形成。


4、治理主体趋于多元


随着智慧治理的表现形式由单向式向互动式转变,治理主体的范围也在进一步丰富,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等主体在各地治理实践中纷纷涌现,成为推动智慧治理运行的新力量。


5、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城市智慧治理的发展推动了静态治理与动态治理的结合,治理效能在整体上有所提升。静态治理是指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网格化管理,智慧治理将“上级部门—下级部门”的线性管理模式二维化,形成了由不同管理领域和不同管理层级组成的网格化结构,治理的运行能力增强。动态治理是指对城市动态变化进行实时监测,从而快速捕捉城市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派出执法队伍予以处理。


二、当前城市智慧治理存在的问题


1、区域发展仍不平衡


智慧治理必须充分依托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来实现,目前我国不同区域之间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的差距以及数字鸿沟等问题造成了智慧治理的水平存在较大地域差异。整体而言,城市智慧治理能力呈现出东部地区较强、中西部地区较弱和超大城市、大城市较为成熟、中小城市仍在探索的空间分布特征,而中西部地区也会因为领导重视、定点扶贫等原因出现点状突进等特殊案例。


2“信息孤岛”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受传统管理体制、小块利益保护、发展不平衡以及顶层设计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单打独斗、各自发展、条块分割的“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构造了一个个的“信息孤岛”。这样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给智慧治理所需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带来了极大困难。


3信息化数据标准不统一


智慧城市的建设与治理要求采集的原始数据格式和数据传输格式都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否则不同来源的信息将无法兼容通信和融合。


4完善的建设和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尽管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经过了十多年的历程,也几次在多个不同层面的城市进行了试点,试图积累总结比较成熟的建设、管理、运营经验和模式,但是应该说,目前跨部门、跨行业协调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多头决策、政出多门、管理碎片、协同不足等问题依然严重。


三、城市智慧治理发展趋势


1、人本化


智慧治理应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向人本化趋势发展。智慧化手段在运用过程中能够相对高效地发现城市问题,是实现治理目标、提升治理效能的工具,而非治理的最终目的。具有公共性的城市问题往往与市场的负外部性具有密切联系,会影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公平性,这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因此,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治理体系是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基础。


2、综合化


随着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共通共享,未来城市智慧治理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综合化。综合化是指通过共建多个部门的基础数据库,将城市治理的各个领域综合起来,同时整合不同部门间从事类似工作的劳动力,实现工作人员的精简与办事效率的提升。综合化之所以势在必行,是因为这是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3、法治化


随着智慧治理的不断建设与推广,为了进一步保障治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综合利用,同时进一步保障信息安全,智慧治理立法将会提上日程。


4、协同化


当前的智慧治理虽然有多元的参与主体,但多主体间的互动较少,大多停留在政府部门与地方核心国企之间的合作。因此,智慧治理的重心应逐渐向下转移,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政府搭框架、企业填内容、公众找漏洞”的协同化模式将成为趋势


四、城市智慧治理建议


1、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党委政府总协调、牵头部门分协调”机制。要明确大数据局等信息化机构的主要职责,使之能够专注推动政府在城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2、建立资源统筹机制


强化对于掌上政务的建设与推行方面的总体设计。建议出台相关规定,梳理政务APP功能模块与业务系统,加强应用整合,适度归并功能,尽量减少APP数量,在便于公众使用的同时,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服务集约化水平。此外,还应建立长效的维护更新机制,保证政务APP的可持续利用。


3、构建无缝隙的决策机制


通过政务平台的流程优化及线下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治理问题的解决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实施政企合作、政社合作、管运分离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优势及应对居民需求较灵活的机制优势,实现政府与企业的优势互补。


4、统一数据标准


智慧城市数据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很难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部门在原始的数据记录阶段采用统一的数据统计标准。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数据转译标准和存储规范,搭建标准化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跨部门互通。


5、建立数据公开机制


以立法形式确立公共数据资源的共有性,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公众开放,支持更多主体使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和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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